增值税普通发票(个人或公司)
该发票与 Apple 标准发票作相同目的。可在请求个人或公司补偿、证明保修资格以及申请维修时使用。该发票在订货发出后邮寄到订单上的发票地址。结帐时请在“发票地址”栏输入地址。该地址即为增值税普通发票(个人或公司)的寄送地址。在“发票抬头”栏根据需要输入个人姓名或公司名称。
重开/换开发票期限:订单发货后 14 天以内。
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您的公司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以进行增值税进项抵扣,您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发票可用于公司补偿、证明保修资格以及申请维修时使用。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提供仅适用于公司银行转帐付款方式, 汇款帐号名称必须与索取发票的公司名称一致。
注:教育商店的订单将不适用于此发票类型
结帐时请在“发票地址”栏输入公司注册地址。在“发票抬头”栏输入注册的公司名称。请仔细检查并确保您所提供的税号等信息正确无误,以便发票能及时送达。
下达订单后,您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并在邮件抬头写上订单编号,把文件电邮至 china_invoice@apple.com。
如果您的文件是以电邮方式传送成功,您将会收到自动回复电邮。我们只有在收到并核实所需的全部文件后才会开始处理您的订单。文件的核实通常需要 2-4 个工作日。请尽快发送所需的信息以免耽误您的订单发货及交付。发票会在货物发出后的 3 到 4 周邮寄到您提供的发票邮寄地址。
补开,重开发票
1. 补开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说明
指顾客原提交订单时没有选择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仅限于公司银行转帐),且还在 14 天的发票补开有效期内,要求苹果公司补开提供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
2. 重开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说明
指顾客收到发票后,如发现发票类型,发票抬头,内容或金额等, 与下订单时或者要求重开时所填写的内容不符。请先与客服中心联系确认后,并将原始发票邮寄回苹果公司才予以重开。已退回部分商品或享有价格保护的订单,将无法更改发票类型以及发票抬头。所需的相关文件,请查阅 “实用文档”。
补开或重开发票仅限一次,期限为发票日期的 14 天内提出申请。
如有疑问,请致电苹果客户服务热线 400-665-6868 了解更多详情。
编辑发票详情
如果您必须更改您的发票信息而您的订单尚未发货,您可使用您的 Apple ID 登入您的帐户并更改发票信息。请点击此处了解如何编辑发票信息。
实用文档
请使用下列模板填写与发票相关的申请。
增值税信息模板
如要补开增值税发票,请提交就业证明以及填写增值税信息模板,提供贵司业务详情。
填写完毕后,请通过电子邮件将此模板与以下三个文件一同发送至 vatbk@apple.com:
- 企业经营执照
- 国家税务局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拒收信
如果已收到增值税发票,但发票信息有误,需要重开,请填写下面的“拒收证明”模板,并加盖贵司印章。 然后,请将该信件连同增值税发票原件一起发给 Apple。
收件人: 财务部-在线商店-发票
快递寄送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
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一办公楼二十层1-6室
邮编:100738
Attention: Apple - Finance department - Fa Piao
Units 1-6, Level 20, Office Tower E1, The Towers, Oriental Plaza, No.1 East Chang An Avenue, Dong 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738, China
拒收证明经过我们验证并接受后,重开的发票将会邮寄到贵司提供的正确地址,整个过程预计将需要 3 至 4 周的时间。
退货协议表格
如果要退货或申请折扣折让,并且已收到增值税发票,请打印相关“退货协议表格”并填写有关详情。 仅在提供此表格之后,相关退货事宜才能得到处理。
如需任何帮助,请在周一至周五上午 8 点到晚上 10 点,周末上午 8 点到晚上 8 点(不含中国公众假期)之间拨打 400-665-6868 与 Apple Store 在线商店的客户服务部联系。